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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现在还有人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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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0 · 2486人看过
导读:司法实践中现在重婚的现象是比较常见的,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再次办理了结婚证的,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情况,就已经构成了法律上的重婚罪,需要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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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司法实践中现在还有人重婚吗?

司法实践中重婚是非常多的,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是违反《民法典》(起实施)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

2.与配偶登记结婚的,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而重婚。由此可知,重婚在一定程度上和事实婚姻挂上了钩。

重婚行为的认定是基于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的,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重婚行为是属于亲告的范围,所以是需要由受害人司法机关亲自告诉才可以立案侦查处理,而后根据相关犯罪事实和证据掌握情况来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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