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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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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2306人看过
导读: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应当根据实际的用途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比如说如果没有商业的目的证明出错情况,自己欣赏或者学习的话,不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是商业用途的话,属于侵权行为。
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侵权吗?

一、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侵权吗?

转载别人的图片注明出处了应当根据实际的用途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是否属于侵权行为。根据下面条例,如果没有商业营利目的,并且注明出处,不损害作者名誉、财产、权利,则属于合理使用,不属于侵权。

著作权合理使用有以下特征:

1、合理使用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无须支付报酬。

2、合理使用只能针对已经发表的作品。

3、合理使用所限制的是著作财产权,不影响著作人身权,即使用时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著作权合理使用方式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12种合理使用的方式: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记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4、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已经发表的社论、评论员文章;

5、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6、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7、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8、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9、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10、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11、将已经发表的汉族文字翻译成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

12、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以上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在现实生活当中,实际上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就对于他人的作品进行使用,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有些也是不构成侵权行为的,主要就是我们国家规定的有合理使用的情况,比如说为了个人的学习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不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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