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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侵权界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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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5729人看过
导读:图片侵权的界定是判断是否存在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就擅自的使用的行为,以及如果是对于图片主要的图案或者是显露的标志进行简单调色就擅自使用的情况,也是属于图片侵权。上述行为都是属于图片侵权行为。
图片侵权界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一、图片侵权界定是怎么样进行的?

图片侵权界定是判断否存在以下两种行为,未经图片所有权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达到获利目的属于侵权行为,除此之外,对图片进行简单的调色,修改之后擅自使用的也属于侵权行为。具体如下:

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

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

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

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

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过错为要件。

二、商标的侵权赔偿额规定是什么?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图片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的人员他们可能为了自我的学习就会使用他人的图片自己欣赏,当然了,这种情况的话,他并不属于图片侵权,如果说是在网络上进行大量的转载,获得一些商业方面的利益,而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就擅自的在网络上进行发表的情况,属于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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