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强迫签下借条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强迫签下借条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2589人看过
导读:在我国强迫受害人员签下借条的,我国的法律不予保护,没有法律效力。相关的受害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我国的法律办理,收集这类案件的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我国的司法机关根据这类案件证据和法律条文,对这类案件进行审理。
强迫签下借条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一、强迫签下借条的具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借款被胁迫写的借条就没有法律效力,打官司应当提供被胁迫的证据,否则一样败诉。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不违法,签字或者盖章就受法律保护。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勒索罪和抢劫罪的联系

强迫写欠条可能涉嫌抢劫罪或敲诈勒索罪,司法实践中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的概率较大。

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两罪相同点为:犯罪客体均为复杂客体,既包括财产所有权又包括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犯罪主观方面都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认为两罪最关键的区别首先在于否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占有了他人财物。如果当场使用暴力并当场占有了他人财物,则肯定是抢劫;相反,如果只有当场使用暴力而没有当场占有他人财物,或者只有当场占有他人财物而没有当场使用暴力的,则是敲诈勒索。换句话说,抢劫罪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当场”,如果只有“一个当场”的,则是敲诈勒索。

其次两罪的暴力程度和目的不同。

抢劫罪中的暴力程度较重,排除了受害人的反抗,行为人的暴力意图是排除受害人的反抗,使受害人主动交付或抢夺财物。而敲诈勒索罪中的暴力程度一般较轻,行为人使用暴力的意图也不是排除受害人的反抗,而是使受害人产生一定的精神恐惧。如果只是使受害人产生一定的精神恐惧,被迫书写借条,没有让被害人当场交出财物,借条并没有实际的财产权益,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不符合抢劫罪中两个当场中当场劫取财物的这一构成要件的要求,因此一般按照敲诈勒索罪处理较为适当。

在我国,这类案件的受害者应积极的递交自身的案件证据,一旦司法机关对这类案件受理后。对这类案件的犯罪者事实强制手段,确保这类犯罪人员得到应有的惩罚。根据这类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案件类型,进行相关的审理和判决。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个人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个人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