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里,不少人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欠了好几笔债,当他有能力还钱的时候,这钱先还哪笔后还哪笔呢?这就涉及到多笔债务的债务人偿还顺序的问题。很多人可能觉得,债务人想先还哪笔就还哪笔,可实际上,法律对此是有相关规定的,并非完全由债务人随意决定。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多笔债务的债务人偿还顺序究竟是怎么定的。
一、有约定的按约定来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有关于偿还顺序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说,张三欠了李四和王五的钱,张三和李四约定先还李四的钱,和王五约定晚些还,那么张三就应该按照和他们各自的约定来还钱。这种约定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这也是尊重当事人意愿的体现,毕竟在债务关系中,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求来确定还款顺序。
二、没有约定的按法定顺序
要是没有约定偿还顺序,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首先,已经到期的债务优先偿还。比如,甲欠乙和丙的钱,乙的债务先到期,丙的债务后到期,那么甲就应该先还乙的钱。这是因为到期的债务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其次,如果多笔债务都到期了,那么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假设丁欠戊和己的钱,戊的债务有抵押物担保,己的债务没有担保,那么丁就应该先还己的钱。
三、费用和利息的偿还
在偿还债务时,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第一是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比如打官司的费用、律师费等;第二是利息;第三才是主债务。举个例子,赵欠孙一笔钱,在还钱时,赵给的钱不够还清全部债务,那么就先扣除实现债权的费用,再扣除利息,剩下的才用来还本金。
四、债务人指定偿还顺序
在没有约定且法律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债务人可以指定其履行的债务。不过,债务人指定偿还顺序也得合理合法。例如,债务人不能故意先偿还和自己关系好的债权人的债务,而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如果债务人指定的偿还顺序明显不合理,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多笔债务的偿还顺序确定后,后续可能还会出现一些问题。比如,债务人指定的偿还顺序引发了债权人之间的争议,或者债务人偿还部分债务后又出现新的债务,该如何处理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