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这一纠纷,被告博白县某某林场委托庞秋萍律师应诉。庞秋萍律师提出多项抗辩。其一,塘xx岭权属归国家、由林场管理,并且有历史协议、林权证、不动产权证、调解协议作为证据支撑。其二,林场表示未占用xx排岭,是原告地界不清且证据不足。其三,强调此前林木损失已赔偿并履行完毕,此次原告主张属于重复且无依据,同时,原告所主张的180000元损失并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查明,塘xx岭、xx岭确实属林场管理,并且原告已在2012年调解协议中签字确认。另外,原告无法证明xx排岭等同于其主张的xx岭,承包证存在瑕疵,损失依据明显不足。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周X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900元也由原告自行承担。
庞秋萍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近千件。她是玉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也是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担任着多个单位的法律顾问。在此次案件中,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庞秋萍律师从多方面细致分析,抓住关键证据,成功为林场进行了抗辩。这场山岭权属的纷争,再次提醒人们,法律事实的认定需严谨,证据是判定输赢的关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