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偷逃税额已定,为何这位主管人员却被不起诉?

偷逃税额已定,为何这位主管人员却被不起诉?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14 · 116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晓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320161099192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债权债务、损害赔偿
咨询电话:13725593189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先后担任深圳多家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大型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更多>
导读:一家快递服务公司偷逃应缴税额,其主管人员刘XX却被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是另有隐情,还是法律另有考量?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探究。

协议上白纸黑字签了名,但签的时候压根没看明白条款,这协议算数吗?在法律的框架下,这样一份看似已生效的协议,其效力究竟如何认定?

深圳一家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在协助保税仓储企业走私普通货物的案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该公司偷逃应缴税额,而刘XX作为单位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面临着法律的审视。

黄晓阳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细节。他在分析案件时,严谨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判决的因素。黄晓阳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自2016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先后为深圳市多家行政机关、执法单位、医疗机构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办理相关刑事辩护、行政执法类型案件200余件,尤其在刑事辩护领域颇有心得。

在本案中,黄晓阳律师指出,深圳市某快递服务有限公司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刘XX作为公司主管人员,同样符合从犯的认定。同时,刘XX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具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还配合检察院刑事合规要求对快递企业进行整改。经公开听证,检察院评议通过,可以从宽处理。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刘XX不起诉

法律并非冰冷的条文,而是关乎每一个人命运的准则。就像这次案件,它让我们看到,即使在偷逃税额已定的情况下,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依然可以得到公正的裁决。这也提醒着人们,在法律面前,遵守规则、及时悔悟,才是正确的选择。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