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理财行业蓬勃发展的时期,一家理财服务机构却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问题陷入了法律漩涡。该机构的多名业务员,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线下派发传单、人际口头推介等公开方式,对外宣传投资项目,邀约不特定社会群众签订投资协议并承诺保本付息,吸纳了大量社会资金。经司法会计鉴定,其中一名由赵东平律师代理的当事人发展了多名投资参与人,存在合同累计投资金额、实际到账投资金额、续投金额三类资金数据,涉案总资金规模达到了数额巨大的标准。接手此案的,是刑事法律领域的赵东平。
这起案件的复杂性不言而喻。案件涉及到众多投资人和大量的资金往来,涉及主体多,资金流向复杂。而且,非法集资类案件适用的法律条文较为复杂,在司法实践中的认定也存在一定的争议。赵东平毕业于云南大学,获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拥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他在刑事法律领域已执业多年,虽然初始执业日期显示为2023年,但此前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面对这样复杂的案件,他迅速展开了工作。
当事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家属委托赵东平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律师。赵东平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完整梳理案件经过、核对涉案资金明细、厘清当事人工作内容、提成收入、客户维护相关全部事实细节。这已是赵东平经办的第数十起刑事案件,他的实战经验在此时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全面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针对控方提交的司法会计鉴定、投资人陈述、公司业绩提成材料、银行流水等证据逐一核对质证;主动收集当事人微信沟通记录等客观证据,用以佐证当事人具备主动退赔、弥补投资人损失的真实意愿。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赵东平凭借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其在业内的口碑也逐渐传开。
在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组织修订关于非法集资案件的办案指引时,赵东平作为北京市中伦文德(昆明)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副主任参与了起草工作。他结合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对指引中关于涉案金额认定、主观恶性判断、量刑情节考量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建议,为修订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他的专业能力不仅体现在案件办理上,还在行业规范的完善中得到了体现。
在庭审核心辩护思路搭建方面,赵东平提出了多方面的观点。针对涉案金额认定,他提出应当以实际到账投资金额作为当事人涉案犯罪数额,同时主张当事人日常维护客户产生的相关支出,应在核算退赔款项时予以考量,降低当事人最终需承担的退赔责任范围;针对主观恶性,结合当事人校招入职、自身亦参与投资、仅领取基础薪资与业务提成,无主动策划、主导集资行为的情节,论证当事人主观恶性较小;针对量刑情节,明确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案件事实,成立坦白,且全程自愿认罪认罚,愿意主动缴纳罚金、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备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庭审中,他完整出示己方证据,当庭完整发表辩护意见,就案件事实、金额认定、从轻量刑情节全面向合议庭进行阐释。同时,他还在庭审中与承办法官、公诉人充分沟通当事人实际情况,完整传递当事人认罪悔罪、积极补救损失的态度,推动法庭充分考量全部从轻情节。
最终,法院认定当事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采纳了赵东平律师提出的以实投金额认定犯罪数额、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主观恶性低、有退赔意愿等核心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从轻判处固定期限有期徒刑,并适用对应罚金。在涉案财物处置方面,法院判决在案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处置后按比例返还投资人,同时判令追缴全部违法所得,不足部分责令当事人继续退赔;当事人可通过主动退赃退赔,进一步降低自身案件后续影响。赵东平对此案的总结是:“专业辨是非,情怀守公道。”他以专业的金融刑案金额把控能力,精准把握非法集资司法解释金额认定规则,成功说服法院以更低的实投金额作为定罪标准,直接降低当事人量刑基准;通过精细化证据挖掘与运用,主动调取当事人沟通记录佐证退赔意愿,补齐从轻量刑关键客观证据,为从轻处罚提供扎实证据支撑;从全流程搭建从轻量刑辩护体系,充分挖掘当事人全部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让合议庭全面掌握当事人可从轻处罚的全部事实,最终实现宽缓量刑;同时兼顾法律与当事人实际诉求,充分结合当事人的特殊背景,向法庭客观陈述当事人主观无重大犯罪恶意,最大化降低当事人人身自由刑期限与经济处罚压力。这起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优的一审判决结果,也再次彰显了赵东平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独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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