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建材公司委托的第二天,朱歆尧查看了建材公司的留存样品以及工程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接手此案的朱歆尧,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专注于公司治理、合同纠纷、劳动纠纷领域。
朱歆尧在公司治理、合同纠纷等领域已执业两年。他在接手后的第一时间就发现,工程公司供水完成后工程阶段性验收时出现水管破损漏水的状况,且判定水管质量存在问题仅是工程公司内部主观判断,没有专业鉴定,同时其也未针对损害结果与产品质量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举证。这是目前案件的现状与关键障碍。此后,朱歆尧提醒建材公司保留发货样品,并前往工地现场拍摄照片,系统性收集、整理、分类全部涉案证据。
朱歆尧基于对证据的分析判断,认为工程公司的请求权基础是侵权损害赔偿,但该公司对于损害结果与产品质量间因果关系的证明不力。依据是工程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显示,破损部分水管连接处没有使用建材公司品牌的产品,而是使用了不兼容的其他品牌产品,且其结论未经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朱歆尧在美国取得证券从业资格证,这是他执业以来承办的逾60件诉讼案件中的一起。结合他在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专业的学习经历以及参与的众多项目,如温州某设备企业创业板上市项目、上海浦东某芯片企业股改及股权激励项目等,让他对此案有了更精准的判断。与常规做法不同的是,朱歆尧没有仅仅局限于对产品质量问题的常规辩论,而是从因果关系的证明力角度切入。
在做出判断后,朱歆尧开始采取具体动作。法院受理案件后,他首先对原告工程公司进行了质证,指出其未经专业鉴定就声称建材公司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没有事实依据。之后又举证现场照片,证明工程公司存在将不同品牌型号的水管混同相接的事实。配给的接管设备是建材公司品牌专用的,混同使用可能因规格不一致造成衔接处不严密或破损等问题,且渗漏处均为水管衔接处,施工操作不当与工程公司的损害结果有更强的因果关系。在此过程中,朱歆尧作为上海天驰君泰税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上海天驰君泰公益中心秘书长,其严谨的办案态度在行业内受到一定关注。在相关法律业务评审中,他的这类判断和处理方式也被提及。最终,法院采纳了朱歆尧的代理意见,这是阶段性的结果。
从工程公司起诉到现在的判决,中间隔了数月。最终案件以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的方式收束。这一结果有力维护了建材公司的合法财产权益与商誉。从之前的供货框架签署,到如今的胜诉判决,朱歆尧在处理此案过程中始终遵循一个前提:律师的价值不止于法庭,诉前防微杜渐,诉后坚实落地。而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后,建材公司也更加重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证据留存和风险防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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