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涉电信诈骗案:证据链条残缺,不构成犯罪获无罪释放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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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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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阎丽婷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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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 律所:山西金贝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1401202111371847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
- 咨询电话:18703400055
- 代表案例: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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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阎丽婷律师有7年检察院工作经验,其参与办理刑事案件上百起,相比其他律师,阎律师更加熟悉公、检、法办案流程以及审判活动特点。同时,阎律师在转入律师行业后,也代理过多起重特大刑事案件,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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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犯罪嫌疑人李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立案侦查,其家属委托阎丽婷律师辩护。阎丽婷律师在审查逮捕阶段,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强调当事人未成年人身份、社会危害性极小、证据达不到定罪量刑标准。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X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后公安机关终止侦查,李X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
李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被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立案侦查并羁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李X家属委托阎丽婷律师担任辩护人。阎丽婷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其系未成年且主观违法认知薄弱。随后,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发现涉案事实不清、证据链条残缺。在审查逮捕阶段,阎丽婷律师向检察院提出《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强调当事人未成年人身份、社会危害性极小、证据达不到定罪量刑标准。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又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明确表示李X不构成犯罪。最终,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李X作出不批捕决定,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案件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后太原市公安局迎泽分局作出终止侦查决定,李X不再被追究刑事责任。阎丽婷律师在本案中,先核实当事人情况,再梳理证据漏洞,抓住关键节点,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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