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送达的案件材料后,冯运华立即开始仔细研读卷宗。她专注于梳理徐XX和罗某某参与案件的具体细节,包括他们在“马X某”APP业务中的具体行为、获利情况以及与上游诈骗分子的关联等。冯运华是河南柯璟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专注于刑事案件全流程辩护。
2022年案发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徐XX和罗某某均被采取强制措施,面临着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指控。此时,案件的关键在于如何为二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冯运华在刑事辩护领域已执业多年,自2019年初始执业以来,已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十余件。她接手后的第一周就发现,二被告人存在自愿认罪认罚以及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情节,这些情节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此后,随着案件的推进,公诉机关开始审查案件证据和事实。
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件事实的深入研究,冯运华做出判断。她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相关条款,结合徐XX和罗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情节,他们符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条件。冯运华拥有本科学历,在处理此类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这是她经手的多起同类案件之一。她的判断依据是案件卷宗中明确记载了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事实,而在常规的帮信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可能不会主动配合退缴违法所得或者不认罪认罚,这使得冯运华的判断在本案中具有特殊性。
在做出判断后,冯运华积极采取行动。她与公诉机关进行了多次沟通,提交了关于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法律意见。她详细阐述了二被告人的认罪态度、退缴违法所得的情况以及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等因素。公诉机关在收到法律意见后,经过认真审查,采纳了部分意见,并提出了对徐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对罗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的量刑建议。在新乡当地的法律业务交流活动中,冯运华这种基于事实和法律的辩护思路得到了一定的认可。
2023年,案件迎来最终判决。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徐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已缴纳);被告人罗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对二被告人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从2022年案发,到2023年判决结果出炉,中间经历了一段时间。冯运华对此案的处理逻辑是:心系当事人,务实解决问题。她坚守证据为王、疑罪从无的原则,不放过任何从轻、无罪细节,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预期的辩护效果,也让当事人能够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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