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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首度住宅过户搁置后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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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8.03 · 197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白金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92人 执业6年
律所: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220201027689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8231505826
代表案例: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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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完成房屋过户申请,缴纳费用后,登记机关却长期搁置手续,导致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白金玉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证据,厘清关键时间线,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且行政机关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法院最终判决确认行政机关行为违法,委托人胜诉。此类案件核心风险在于登记机关不作为,当事人需留存相关凭证维权。
追回首度住宅过户搁置后的正义

当事人早年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缴齐房屋相关税费、备齐过户登记资料后,向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递交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登记机关出具受理回执并承诺缴费后短时间内办结领证。处理这类不动产登记纠纷的白金玉律师,来自河北仲浩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河北唐山,擅长处理各类行政登记、刑事辩护及民商事纠纷

然而,行政机关收下申请材料,当事人足额完税缴费后,过户手续却被长期搁置,既未完成权属变更登记,也未出具书面不予登记文书。后来,案涉房产因第三方另案纠纷被司法查封,最终房屋被过户至第三方名下,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益受损,遂委托白金玉律师提起行政诉讼起诉承继原登记职能的行政机关。

白金玉律师执业以来承办过各类案件,经验丰富。接受委托后,他梳理全案多份民事裁判文书、买卖合同、缴费票据、登记受理单据、档案查阅录像等证据,厘清关键时间线,发现登记受理日早于房产司法查封日期,受理时房屋无查封、权属限制等阻却过户事由。

在法庭上,针对行政机关以缺失完税票据、房屋存在民事争议为由拒办过户的抗辩,白金玉律师擅长紧抓案件关键环节,精准研判案件风险。他举证证实委托人已全额完税,档案保管瑕疵不能归责当事人;行政机关无证据证明收到有效异议登记,无故中止登记无法律依据。庭审围绕《房屋登记X法》法定办理时限、不予登记需书面告知等法律要点展开辩论。

白金玉律师长期秉持“专业成就价值,责任铸就信任”的执业理念,深知不动产登记机关受理过户申请后,要么依法办结登记,要么书面列明理由驳回申请,无故搁置不作为属于行政违法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案涉行政机关拒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案件诉讼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委托人胜诉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办理不动产过户时妥善保管受理单、税费发票等相关凭证,若遭遇登记机关超期搁置登记,可及时咨询或委托律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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