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XX涉嫌盗窃罪一案移送审查起诉时,案卷里公安机关的侦查结果显示,他伙同另外两人在佛山市顺德区两处企业厂区盗窃废铜。2024年5月31日及6月1日,他们连续两次作案,窃得废铜若干公斤。经鉴定,被盗废铜总价值4000余元。盗窃得手后,由同案人员联系销赃,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三人进行了分配。
广东佛山李华金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查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多次会见唐XX。经深入了解,他指导唐XX主动向被害企业赔偿经济损失。唐XX积极配合,取得了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同时,唐XX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在此基础上,李华金律师多次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他指出,唐XX虽实施了盗窃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认罪认罚、坦白、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最终,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采纳了李华金律师的意见,认定唐XX不需要判处刑罚。2025年10月29日,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李华金律师在本案中,先全面梳理卷宗锁定关键情节,再指导当事人积极补救取得从轻情节,最后通过书面意见充分论证,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不起诉决定,避免其留下刑事犯罪记录,体现了从证据审查到策略制定的专业辩护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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