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下那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为能顺利推进项目,收获应有的成果。然而,施工过程中基坑支护坍塌、钢板桩租赁等问题接踵而至,与某建设公司、贾某的矛盾也逐渐激化。一、二审判决下来,对方却不服,向山西省高院申请再审。这一消息让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陷入了困境,之前打赢官司的喜悦瞬间消散,公司高层焦虑不已,不知道这新一轮的法律挑战该如何应对。
江倩倩律师的名字,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在一次业内交流活动中偶然听说的。有人聊起之前类似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提到江倩倩律师处理得相当稳妥,各项条款分析透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当时公司正为再审一事发愁,便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回到公司后,管理层经过一番讨论,决定带着材料前往山西晨特律师事务所登门求教。
江倩倩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她首先梳理了一、二审的所有材料,仔细研究签证单、基坑坍塌原因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接着,她深入分析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寻找对方再审理由中的漏洞。同时,她与案件的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施工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链,包括工程联系单、交货单和验收记录等。她还计算出当事人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形成完整索赔清单。
庭前,江倩倩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并准备了充分的回应策略。庭审当天,她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以便随时应对对方的质疑。面对对方律师的突然发问,江倩倩律师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五个多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二十多页。
案件最终胜诉。山西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认定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收到裁定书那天,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高层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江倩倩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江倩倩律师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中,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保存,每一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书面材料,这样在遇到纠纷时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作为山西晨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她始终相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律师执业的根本理念,只有为当事人全力付出,才能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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