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传播飞速的时代,个人权益保护变得越来越重要。经常有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的照片被随意使用,同时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也被不当传播,这就涉及到了肖像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问题。很多人就疑惑了,这两种权利能在一个案子里一起主张不?毕竟自己的肖像和个人信息都受到了侵犯,要是能一起解决,肯定更方便高效。下面就来好好说说这个事儿。
一、什么是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肖像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的一种,它赋予权利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比如一位摄影师拍摄了一组照片,他就拥有这些照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别人不能随意在网络上传播这些照片。而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简单来说,就是每个人对自己的照片、画像等肖像有使用和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未经本人同意,他人不得擅自使用。
二、两者能否一并主张
答案是可以的。当侵权行为同时侵犯了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肖像权时,权利人可以在一个诉讼中同时主张这两种权利。比如,甲未经乙同意,将乙的照片发布到网络上,并且对照片进行了一些修改和传播,这既侵犯了乙的肖像权,又侵犯了乙对照片可能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如果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乙就可以在一个案子里同时要求甲承担侵犯肖像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责任。
三、主张权利的步骤
1.取证: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要收集侵权的证据,比如保存好侵权的网页截图、视频、音频等。以刚才的例子来说,乙要把甲发布照片的网页进行截图保存,最好能进行公证,以增强证据的效力。
2.发函协商:可以先给侵权人发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函件要明确指出侵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要求对方承担的责任。
3.投诉:如果发函协商没有效果,可以向相关平台进行投诉。比如照片是在某个社交平台上被发布的,就可以向该平台投诉,要求其删除侵权内容。
4.诉讼:如果前面的方法都没有解决问题,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四、所需材料
1.证明自己权利的材料:比如照片的著作权证书(如果主张信息网络传播权)、身份证等证明自己身份和肖像权的材料。
2.侵权证据材料:前面提到的网页截图、视频、音频等。
3.损失证明材料:如果因为侵权行为造成了经济损失,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合同、发票等。
当成功主张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肖像权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侵权人是否会真正履行赔偿责任,以及是否会再次出现类似的侵权行为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再次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制定后续的应对方案,帮你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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