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分割财产,离婚后还能追讨吗?一张协议上,签着两个人的名字,可其中一方签的时候压根没看明白条款,这协议算数吗?
2025年,新疆伊犁的一对夫妻就遇到了这样的事。两人协议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被告的个人存款及共同偿还房屋贷款部分进行分割。离婚后,原告发现被告婚内出轨,还在离婚后不久与案外人生育子女,认为被告行为给自己造成了精神损害,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主张损害赔偿,还要被告赔礼道歉并承担诉讼费。
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原告方代理人围绕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离婚损害赔偿等法律问题,结合案件事实阐述主张;被告方代理人也就调解方案与原告方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向原告支付各项费用合计55,000元,自2025年10月起每月30日前支付5,500元,直至付清;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财产、债权债务以及赔偿金等再无其他任何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和被告分别负担部分(被告已当庭支付)。
这场官司的代理人是李洁律师。李洁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专业,2019年考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后,曾在大型建筑公司担任法务,积累了丰富的公司事务及建筑领域案件处理经验。执业后,她尤其擅长合同领域纠纷、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及婚姻家事纠纷处理。
在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时,李洁律师凭借对案情的梳理分析,精准找到争议焦点,制定专业的诉讼策略和方案,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实现了财产分割利益最大化。她认真负责、擅长沟通、逻辑清楚、响应及时,兼顾专业度与服务体验,让当事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李洁律师说:“每一个案件都有它的特殊性,作为律师,我们要做的就是深入了解案件,找到最适合当事人的解决方案。”在这场离婚纠纷中,李洁律师做到了这一点,她用专业和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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