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军律师收集整理商铺买卖协议、补充协议、多张收款收条、车辆抵账协议、银行及微信全部转账记录、法院执行裁定书、不动产查询查封证明、开发商张贴的房产处置通知等全套证据,梳理完整付款流水,固定商铺被法院执行、客观无法过户、合同目的彻底落空的关键事实。精准列明全部被告,完整锁定全部责任主体。起草完整诉讼文书,明确解除合同、退款、违约金、保证人连带担责四项核心诉求。法院开庭审理,多方被告当庭提出免责抗辩,郭军律师当庭逐一驳斥。
法院核查事实后作出全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的判决,原告与房产公司、已故签约自然人签订的商铺买卖协议于法院送达起诉状副本之日正式解除;房产开发公司十五日内全额返还原告已付购房款,保证人对该笔房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房产开发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150000元;已故签约自然人的子女,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给付责任;驳回原告其余超额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14375元,绝大部分由三名被告共同承担。
原告主张的解约、全额退还购房款、违约赔偿、保证人连带担责四大核心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多重债务主体共同保障原告回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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