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子女抚养 >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2698人看过
导读:探视权的收回需要借助有关部门的裁定,人民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具体的申请进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解决,但是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的需要自己积极的配合相关部门,否则当事人是无法进行的权利的收回,但是再具体的问题的处理上肯定会争议,自己需要面对。
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一,离婚当事人怎么收回探视权

当父母探视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时,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并作出相应的裁定;中止的事由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视的权利。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认为,下列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1)探望方患有严重疾病尤其是传染病;

(2)探望方在探望子女时有严重的违法或者犯罪行为的;

(3)探望方有借探望之机藏匿子女,使其脱离直接抚养方的;

(4)探望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给子女带来不良影响的;怂恿子女犯罪的等。

婚姻法第38条第2款规定:“行使探视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为此探视权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序保证。解决了未修改前探视权行使无法定程序作保证的空白,对司法工作者解决此类纠纷和当事人行使探视权均提供了法律依据。当事人经民政部门协议的探视权行使或经法院调解或判决的探视权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设置执行障碍,不得拒绝一方行使权利,任何一方侵犯对方权利,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一旦其权利受到侵犯,对方都有独立的民事请求权和申请执行权。

探视权在离婚的过程中是许多当事人发生纠纷的部分,原则上即使没有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只要自己的行为没有给孩子造成重大的影响,自己还是可以进行一定的操作,但是需要实际监护人的同意,不过一旦处理不当,自己的权益就会遭受侵害,自己需要注意。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

子女抚养最新文章

遇到子女抚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