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中,多尽赡养义务就能多得遗产吗?
张XX父母去世后,留下了约39万元银行存款和一套公产拆迁房屋。张XX觉得,作为子女,这些遗产应该由自己和弟弟妹妹均分,可弟弟妹妹却有不同意见。协商无果后,张XX将三位弟弟妹妹诉至法院,要求均分银行存款及房屋拆迁安置份额。
被告方委托了卢彦民律师应诉。卢彦民律师拿到案件材料后,仔细研究了每一个细节。他发现,虽然法律规定了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于是,他决定将“尽赡养义务”作为案件的突破口。
在庭审中,卢律师提交了大量证据,包括为被继承人垫付的医疗费票据、丧葬费收据以及居委会证明,有力地证明了被告(特别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被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针对原告主张的平均分割,卢律师依据《继承法》关于赡养义务与遗产分配挂钩的规定,据理力争。同时,针对原告主张分割公产房拆迁权益的诉求,卢律师进行了有力的抗辩,指出该权益不属于遗产范围。
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存款在扣除被告垫付的医疗费、丧葬费后,剩余款项由原、被告均分。但考虑到被告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法院判决该被告多分6万元,其他继承人各分得约4.9万元。对于拆迁房屋,法院认定该公产房拆迁安置权益不属于本案继承纠纷的受理范围,驳回了原告的该项诉求。
在这起案件中,卢彦民律师成功实现了“多分遗产”的法定抗辩,还精准进行法律定性,避免当事人财产损失。他的价值体现在“情感与法律的深度融合”与“诉讼请求的精准拆解”。正如他所说:“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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