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事实
XX装饰工程公司与浙江甲X公司存在装修工程承包关系。XX装饰工程公司按合同要求完成了装修工程项目,并将其交付给浙江甲X公司使用。但浙江甲X公司却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累计拖欠金额高达1009万余元。XX装饰工程公司多次与浙江甲X公司沟通催讨,可对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双方一直无法就付款安排达成共识。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XX装饰工程公司作为原告,其诉求是要求浙江甲X公司支付拖欠的1009万余元工程款,并希望能确保这笔款项在约定时间内安全、足额地收回。理由是自己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施工,并将工程交付使用,浙江甲X公司理应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浙江甲X公司作为被告,虽然承认工程已经交付使用,但对于付款安排一直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也没有提出合理的理由来解释为何拖欠工程款。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王振律师接受委托后,主动对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杭州市拱墅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介入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王振律师向浙江甲X公司全面梳理了工程交付及验收的完整证据链条,包括工程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明确了债务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结合浙江甲X公司系大型集团旗下企业的背景,精准引出了其母公司XX公司和XX公司的担保能力。经过多轮沟通,最终成功将母公司纳入连带责任保证人序列。这些证据和沟通记录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由于工程已经交付使用,债务本身并无争议,核心问题在于“怎么付”和“付不出怎么办”。王振律师通过调解,让浙江甲X公司明确了付款方式,即分五期支付工程款100XXXX0201.66元。同时,将其母公司纳入连带责任保证人序列,为这笔工程款的回收提供了双重保障。一旦浙江甲X公司违约,XX装饰工程公司可就剩余全部款项、律师费100000元及逾期利息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种安排符合法律规定,也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予以认可。
最终判决结果
本案由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以司法确认程序结案。法院裁定四方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浙江甲X公司需分五期支付工程款100XXXX0201.66元,母公司C、D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未经诉讼即完成逾千万债权的确认与担保锁定。
代理律师介绍
这个案子由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的王振律师代理。王振律师是该律所的合伙人,执业至今,深耕建设工程、合同经济与债权追索领域,多次代理公司方处理劳动纠纷案件,累计处理案件数百件,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在工程合同中,要明确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以及违约责任。同时,要注意保存好工程交付及验收的相关证据,如合同、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如果遇到欠款问题,不要急于起诉,可以先尝试通过调解等非诉方式解决,这样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在调解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对方的背景和资源,争取为债权增加保障。
结尾
在这起案件中,王振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实战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通过非诉方式成功为客户锁定了逾千万的工程款债权,避免了漫长的诉讼过程。执业的这些年里,他办过数百起同类案件,正是由于多年的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他精准抓住了浙江甲X公司作为集团旗下企业的结构性优势,将其母公司纳入连带责任保证人序列,为债权回收上了一道“双保险”。这种敏锐的洞察力和高效的解决问题能力,正是他被同行认可的原因。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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