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杨先生与被告李先生是朋友,李先生经营着一家摩托车行。2020年6月起,李先生以收车资金周转为由向杨先生寻求支持,双方口头约定由杨先生垫付资金,李先生收车出售后返还本金,有利润则按比例分配。杨先生在6月25日至7月4日通过微信、支付宝分多笔转账50万,7月15日李先生返还10万。此后,李先生又两次借款,杨先生多次催要剩余45.7万元垫资款,李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当刘婉律师接手这起发生在北京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找到有力证据。刘婉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为了准确定性法律关系,刘婉律师仔细研究双方的约定和行为细节。她指出双方虽有利润分成约定,但从未提及共担风险,杨先生仅出资,不参与收车、卖车环节,且李先生在微信聊天中多次明确承诺返还本金。同时,刘婉律师系统地梳理并提交了多项关键证据。她花了大量时间整理微信聊天记录,完整还原双方从垫资、收车、利润分配到催款的全过程;转账记录清晰证明了杨X转账的金额及时间节点;催款记录则证明了李先生认可欠款事实却拖延未还。针对李先生“共担亏损”的主张,刘婉律师指出双方微信记录中从未有关于亏损分担的约定,李先生也未能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双方曾约定风险共担。最终,改变案件走向的破局点出现了,微信聊天记录成为了关键。在这其中,李先生明确同意“我这儿有了我先给你”,杨先生表示“我这边只需要本金”时,李先生回复“好”,这些内容有力地证明了双方已就返还本金达成合意。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婉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法院认定双方实际形成的合作方式应定性为合同纠纷,李先生应向杨先生返还剩余本金45.7万元。此外,案件受理费8305元,李先生承担8155元,杨先生仅承担150元;保全费2855元,李先生承担2805元,杨先生仅承担50元。这一结果让杨先生成功追回了垫资款,挽回了经济损失。事后,杨先生用“看到了希望”来描述刘婉律师介入案件后的感受。
收尾:这类因合作产生的资金返还纠纷并不少见,背后往往反映出人们在合作过程中法律意识的薄弱。对于普通人来说,在与他人进行合作时,要尽量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口头约定产生争议。同时,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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