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某法院的调解书送达后,被告廖XX需按约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张韩灵律师以调解促债权回收、以条款设计防履约风险,使原告在短时间内获得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还款保障。这是因为在民间借贷纠纷处理中,调解能高效化解矛盾,节约司法资源,设计合理的还款方案和保障条款能更好维护当事人权益。
这起廖XX与周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借款,借款到期后未按约还款。张韩灵律师在证据扎实的基础上,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他没有走“诉讼对抗—判决—强制执行”的传统路径,而是推动被告正视债务并主动承诺分期还款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分期还款,若未按任意一期足额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未支付的借款本金申请执行,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从立案到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仅历时数日,张律师以扎实的证据准备为调解奠定基础,设计出科学合理的分期还款方案,设置加速到期条款,明确诉讼费转付义务,充分彰显了其专业实践智慧。
张韩灵律师毕业于英国斯旺西大学,主修国际海商法专业,有深厚的建筑行业一线法务经验。在处理完廖XX与周某某案后,他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投入到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
在毛X与罗X、王X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与被告系朋友关系,被告因生产经营需要借款,经多次催讨未返还。张韩灵律师在起诉同时或立案后第一时间申请财产保全并成功冻结被告资产,对被告形成履约压力,促其主动寻求调解。他还引入案外人王X作为担保人参与调解,使其对被告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最终,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于法院解除保全措施后一定时限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包含本金、利息、律师费等全部款项,若未足额归还须支付违约金,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张韩灵律师以财产保全精准启动掌握主动权,引入担保人构筑双重保障,转嫁全部费用实现当事人无负担维权,以违约金和限时付款筑牢履约防线,使这起大额借贷纠纷在短期内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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