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近年来呈上升趋势,许多人因借贷问题陷入法律困境。在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发生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蒋X与被告王X于2019年3月确立恋爱关系并同居,2020年4-5月分手。恋爱期间,蒋X多次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向王X转账,还为其代付购车款、供暖费、药品、学费等费用。2020年6月1日,王X向蒋X出具95000元借条,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2024年3月1日又重新出具借条,将还款期限延至2024年12月31日。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后,王X并未偿还这笔借款,蒋X多次催收无果。
王X虽曾向蒋X转账119000元,但均为每月3400元的固定金额,与双方约定的房屋贷款还款金额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蒋X决定寻求法律帮助,她委托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刘瑶律师。刘瑶律师执业三年以来,始终深耕法律实务一线,专注处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四大核心领域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近2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为专精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含工伤)案件。她所在的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布局全国50余家分所,拥有强大的专业团队和完善的服务体系,为案件办理提供了坚实后盾。
接手案件后,刘瑶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她收集了蒋X与王X之间的转账记录、借条等关键证据,以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针对王X提出的“双方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借条系恋爱吵架后被迫出具”这一抗辩理由,刘瑶律师进行了深入分析。她指出,王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出具并续签借条,且无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因此借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在庭审过程中,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有条理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强调,双方恋爱期间的经济往来,经王X两次出具借条确认,已转化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同时,王X的转账系偿还房屋贷款,并非偿还本案借款。对于蒋X主张的按一年期LPR计算逾期利息,刘瑶律师也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的论证。
最终,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款项性质已转化为合法民间借贷关系,借条合法有效,王X的还款事实不成立,蒋X主张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判决王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蒋X借款本金95000元;以95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1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3.1%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共计3165元,由王X全部承担。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民间借贷中,借条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刘瑶律师提醒大家,在进行借贷活动时,一定要签订书面借条,明确借款金额、还款期限、利息等重要事项,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当遇到借贷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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