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是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超8年。他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领域经验丰富,还担任过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
杨龙律师经手的刑事争议案件常见难点在于证据方面。如在一些案件中,侦查机关或控方的证据存在缺陷,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关键事实缺乏充分有效证据支撑,部分证人证言与书证存在矛盾,且涉案行为的认定标准与证据要求难以达到刑事起诉的法定条件。同时,还可能存在构罪要件符合性和诉讼程序合法性等方面的争议。
在卢某某涉嫌组织卖淫罪一案中,问题是侦查机关指控卢某某自2017年上半年起承包经营美发休闲会所,组织技师提供卖淫服务,并以组织卖淫罪移送审查起诉。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多次会见卢某某,了解案件关键细节,查阅全部案卷材料,经分析发现侦查机关证据有明显缺陷。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指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不起诉。在检察机关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期间,他持续跟进并与相关机关沟通,强调补充证据方向。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依法对卢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解除其取保候审措施,卢某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在余某涉嫌寻衅滋事罪案中,问题是余某因涉嫌该罪历经逮捕、取保候审等程序,案件历经多次一审、二审及发回重审,存在事实证据不充分、构罪要件符合性存疑和诉讼程序违法等争议焦点。杨龙律师作为辩护律师,在一审针对证据不足等提出异议,余某上诉后中院以事实不清等发回重审,重审判决后余某再次上诉,中院又以程序违法发回重审。再次重审时,杨龙律师围绕争议焦点补充辩护意见。结果是检察机关以证据不足为由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余某本次刑事追诉程序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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