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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械斗殴主犯变从犯,法定刑期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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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3 · 116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鑫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0人 执业5年
律所: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301202410839812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9824233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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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持械聚众斗殴,通常会面临较重刑罚。但有一起案件中,一名看似是主犯的被告人,最终却成了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人。这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是证据有了新发现,还是辩护策略起了关键作用?让我们一起探寻这起案件的真相。
持械斗殴主犯变从犯,法定刑期降至最低!

在2025年7月22日,某市地产从业人员因行业微信群内的言语冲突,演变成了线下持械斗殴。当晚18时,被告人赵X在微信群与他人口角后,和同事王X、张X及在逃人员高X等人,与另一方地产员工王X某等人互相辱骂还索要地址。王X某把门店地址发过去后,和同事准备了甩棍、木棍等工具。赵X等人到店后,双方从辱骂升级为互殴,多人用铁棍、臂力棒等物品打斗,造成双方九人不同程度受伤,三人轻伤二级,多人轻微伤。案发后,包括张X某在内的九名被告人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

张X某委托了黑龙江太平律师事务所的张鑫律师(执业证号:12301202410839812)为其辩护。张律师接手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反复核实关键证据。他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还原案发细节。通过逐帧分析监控视频,发现张X某在斗殴中有拉架、劝阻行为,持械是被攻击后的被动应对,主观是为了自保。

二是明确角色定位。张律师提出张X某不是斗殴的发起者、纠集者或组织者,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而且张X某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在案件审理阶段,张律师协助张X某家属与受伤人员沟通,积极赔偿,取得了多名受伤人员的书面谅解。

四是落实认罪认罚。张X某始终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真诚。

在庭审中,张律师围绕“从犯”“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发表辩护意见,建议对张X某适用缓刑或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某在公共场所持械参与聚众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但鉴于他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在九名被告人全被认定为主犯,多人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的情况下,张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成了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

普法提醒:遇到冲突时,一定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一旦涉及刑事案件,要及时委托专业律师,配合律师收集有利证据,积极争取从轻处罚

结语:这起聚众斗殴案中,案件情况复杂,涉及人员众多,证据繁杂。张鑫律师通过全面细致地查阅案卷,逐帧分析监控视频,找到了对当事人有利的关键证据和情节。他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围绕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进行有力辩护,还积极协助当事人家属化解矛盾,取得谅解。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降档减轻处罚,使其成为全案法定刑期最轻的被告人。可见,张鑫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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