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关进看守所,那滋味肯定不好受。如果最后被证明是无罪的,自己平白无故受了这么多罪,那能不能得到补偿呢?这是很多人心里的疑问。要知道,进看守所往往意味着涉嫌犯罪,会面临长时间的羁押和巨大的精神压力。要是最后发现是个误会,当事人的身心和生活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所以大家自然会关心有没有补偿。
一、无罪被关看守所补偿依据
根据《国家赔偿法》,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比如,老张因为一起盗窃案被错误拘留进了看守所,后来查明案件另有其人,老张无罪释放,这种情况下老张就符合申请国家赔偿的条件。
二、补偿申请流程
首先要确定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是公安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那公安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如果是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决定,检察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接着,要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要写明受害人的基本信息、具体的赔偿要求、事实和理由等。以老张为例,他要写清楚自己被错误拘留的时间、地点,以及给自己造成的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三、补偿计算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比如,老王被错误羁押了30天,按照国家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就能算出他应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除了人身自由赔偿金,造成身体伤害的,还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四、补偿申请被拒的应对办法
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会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赔偿请求人还可以在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无罪被关进看守所后得到补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赔偿款发放不及时等问题。要是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能还是得不到有效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解决后续的难题,让你能顺利拿到应得的赔偿,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