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好几个夜晚,当事人都难以入眠。入职建设工程公司才4天,外出工作时就遭遇事故受伤。本以为能得到公司的关怀和应有的赔偿,可现实却让他陷入了绝望。人社部门虽依法认定为工伤,确定了医疗终结与停工留薪期限,但公司仅缴纳了7月社保,6月未参保,事故后更是单方面停缴社保、将他移出工作群、要求搬离宿舍,实质违法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仅如此,公司拒绝发放入职4天的工资,不报销他自行垫付的诊所医疗费,也拒不支付工伤休养期间的停工留薪工资。双方协商完全破裂,当事人感到孤立无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当事人是在一次朋友聚会上偶然听说李穗鸿律师的。席间有人聊起之前的一起类似劳动纠纷,随口提到这位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处理得很稳妥。当事人当时正被自己的案子折磨得焦头烂额,便默默记下了这个名字。回到家后犹豫了几天,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通过公开渠道找到这位律师的办公室地址,带着材料登门求教。
李穗鸿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即展开了一系列工作。他重点整理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表和解除通知,向劳动监察部门调取了企业工商信息,并指导当事人完成工伤认定申请。计算出法定赔偿项目,包括在岗工资、停工留薪工资、工伤医疗费、违法解除赔偿金、律师费等共计约2万,逐项附上计算依据。他系统梳理了全套证据材料,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初次鉴定报告、两家医院完整病历、诊所收费原件、企业内部微信沟通群记录、社保停缴记录、劳动合同、律师费发票及委托合同,形成完整证据闭环。
庭前,李穗鸿律师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预判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庭审当天携带了全部证据原件。庭审中企业提出多项抗辩试图减免全部赔付,如主张从工资里扣除房租水电、不认可伤者在诊所产生的工伤治疗费、称停保清群只是宿舍纠纷不属于辞退、不认可停工留薪期时长等。面对企业的这些抗辩,李穗鸿律师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企业主张与事实的矛盾之处。整个庭审持续了3个小时,仅质证意见就写了10页。
案件最终调解成功。仲裁委全部采纳了李穗鸿律师一方的核心诉求,裁决公司支付在岗工资325.21元、停工留薪工资7489.02元、工伤医疗费1429.6元、违法解除赔偿金5500元、律师费5000元,仅少量工资金额依核算微调。收到裁决书那天,当事人长舒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李穗鸿律师在整个过程中让他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李穗鸿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当事人:遇到工伤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他始终相信,以法为基、以民为本、以诚履职,才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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