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很多人都知道,被公司开除时有可能拿到N+1的赔偿,其中N指的是工作年限对应的月数补偿金,1指的是代通知金。可就有那么一批人,明明被公司开除了,却拿不到这笔赔偿。这是为啥呢?要是我们能知道被开除不能拿到N+1的理由,就可以提前心里有数,避免自己掉进坑里。接下来,咱们就一探究竟。
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如果员工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依据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是无需支付N+1赔偿的。比如有的公司明确规定员工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算严重违纪。小李在一家企业工作,某段时间他因为个人原因,连续旷工了四天,公司在征求工会意见后,依据规章制度与他解除了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小李就不能获得N+1赔偿。所谓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一般是指违反的行为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当然,公司的规章制度得是合法制定的,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且向员工公示过。
二、员工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行为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公司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N+1赔偿。像公司的财务人员小王,在工作中疏忽大意,导致公司一笔大额资金出现错误,给公司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又或者销售部的小张,为了个人私利,与竞争对手勾结,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使公司的市场份额大幅下降。这些行为都属于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范畴。这里的“重大损害”通常要根据公司的规模、损失的金额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断。
三、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如果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用支付N+1赔偿。比如小赵在一家公司正常上班,同时又偷偷在另一家公司兼职,结果因为精力分散,经常耽误本职工作,多次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公司找他谈话,要求他停止兼职,可小赵拒不改正,公司无奈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小赵就拿不到N+1赔偿。
四、员工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员工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N+1赔偿。比如小周在应聘时,伪造了自己的学历证书和工作经历,公司基于这些虚假信息与他签订了劳动合同。后来公司发现了小周的欺诈行为,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因为小周的行为导致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无效,所以他不能获得N+1赔偿。
当员工被开除却拿不到N+1赔偿时,后续可能会面临与公司的纠纷,比如员工认为自己不属于上述不能获得赔偿的情形,而公司坚持不给赔偿。这种纠纷处理不好,会让员工陷入长期的困扰,既影响心情,又可能耽误新工作的寻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劳动纠纷领域经验丰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理清维权流程,提供专业建议,帮你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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