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大型住宅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原告建筑集团与被告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原告完成施工且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但被告长期拖延结算,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巨额款项。被告提出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原告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结算单价过高等多重抗辩,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原告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诉讼。付红亮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执业十余年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多件,在建设工程、房地产等领域经验丰富,还是河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会员。
一审:证据攻坚与精准抗辩
在一审阶段,付红亮律师首先进行了证据攻坚。他梳理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对账记录、付款凭证、结算资料等上千份证据。在法庭上,这些证据整齐地摆放在原告席前,书记员快速记录着相关信息。付红亮律师通过这些证据,固定了原告全面履约、工程合格、工期顺延、被告逾期付款等事实。
针对被告的各项抗辩,付红亮律师进行了精准反驳。对于质量抗辩,他提交验收合格证明、质保维修记录,证明工程合格且已过质保期。法官认真查看这些证据,不时点头。针对工期抗辩,付红亮律师提交工期顺延签证、被告逾期付款证明,证明逾期责任在被告。被告律师试图反驳,但显得有些无力。针对结算异议,付红亮律师提交签证单、图纸、定额文件,证明工程量与单价合法。被告律师则提出一些质疑,但付红亮律师一一进行了解答。针对扣款抗辩,付红亮律师逐项核对凭证,剔除重复、虚假、非施工范围扣款。最终,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全部代理意见,判令被告支付一千三百余万元工程款及违约金。
二审:稳守胜诉成果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诉理由包括一审采信单方结算单错误、工程量认定有误、扣款核算不当、诉讼主体不适格等。付红亮律师继续代理二审。
在二审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上诉理由开展精准抗辩。他重申被告结算单系诉讼中提交的调解意见,已构成自认,一审采信合法。法官仔细聆听,不时查看相关材料。付红亮律师提交关联案件生效判决、施工签证单,证明工程量认定有充分事实依据。被告律师试图提出新的观点,但付红亮律师迅速回应。付红亮律师逐项核对扣款凭证,指出被告上诉主张无证据支撑,一审扣款核算准确。对于诉讼主体适格问题,付红亮律师依据合同相对性,明确原告作为签约施工方,诉讼主体适格。
二审法院审理后,完全认可付红亮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至此,付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经验,成功为原告追回千万级工程欠款,也为建筑企业维权提供了重要参考。同时,付红亮律师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等平台提供公益法律咨询与普法讲座,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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