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要求被告返还20万的诉讼请求书,摆在了徐凯杰面前。原告以确认合同无效为由,要求被告返还2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接案后,徐凯杰迅速展开工作。接案第1天,他仔细研究了原告提交的所有材料,包括合同、相关聊天记录和转账凭证等。发现案件难点在于原告提供的证据在表面上能够支撑其诉求,且之前类似案件中被告败诉的情况较多。接案第3天,徐凯杰多次与被告沟通,详细了解合同签订的背景、过程以及款项的用途等细节。同时,他查阅了大量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尤其关注“禁止重复起诉”规则的适用条件和案例。接案第5天,他又向所里经验丰富的律师请教,探讨案件的突破口。
庭审中,对方律师依据合同和转账记录等证据,阐述原告的诉求合理合法。此时,徐凯杰沉着应对,他指出原告的诉求违反了“禁止重复起诉”规则。他详细说明了原告在之前的诉讼中已经就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过诉讼,且法院已经作出了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再次提起相同的诉讼请求,不应得到法院支持。整个质证和辩论过程中,徐凯杰逻辑清晰、论证有力。
最终,法院采纳了徐凯杰的观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这次经历对徐凯杰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遇到类似合同纠纷案件时,他都会首先审查是否存在重复起诉的情况,并且更加注重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研究和灵活运用。结案后,徐凯杰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精准把握法律规则,是胜诉的关键。”徐凯杰是江苏长林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服务于江苏无锡市,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多件,擅长合同审查与起草、股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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