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供货制造企业与合作方长期开展铝轮零部件配套供货合作,合作协议约定合作方暂扣三十一万余元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双方约定停止供货满三年且无产品质量问题则全额无息返还。然而,供货期满三年质保期限届满后,合作方却拒不退还质保金,还提出了诸多抗辩理由,包括主张企业存在债权转让,应抵扣二十余万元款项;称企业产品存在质量损失;企业尚欠对方税款损失四万余元。
案件历经多次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多轮诉讼,历史生效判决已固定三十一万八千余元质保金金额,但本案又追加第三方密封件企业参与诉讼,债权转让、质量异议、破产主体资格、债务抵销多重法律关系交织,案情错综复杂。企业在收到一审败诉判决书后,负责人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和无助之中。办公室里堆满了各种诉讼材料,文件散落一地,灯光昏暗,气氛压抑。负责人独自坐在办公桌前,眼神呆滞地望着窗外,心中充满了绝望。这笔质保金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不仅关系到企业的资金链,还可能影响到企业的信誉和未来发展。如果无法追回这笔款项,企业可能面临资金短缺、生产停滞甚至破产的风险。
在企业孤立无援之际,张海霞律师出现了。张海霞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服务一线,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核心执业领域聚焦民商事争议解决,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该类案件办案占比达50%。初次与企业负责人会面时,张海霞律师仔细倾听了企业的情况,并未急于承诺结果,而是开始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她花费了大量时间在草稿纸上绘制交易结构和法律关系图,试图从中找到突破点。经过分析,她初步判断一审败诉的关键在于对复杂法律关系的梳理不够清晰,未能有效反驳对方的抗辩理由。于是,她制定了一套全面的办案策略,决定从证据梳理和法律关系定性入手,为企业争取最大利益。
接受委托后,张海霞律师迅速组建了专业的专案小组。小组首先抛开一审卷宗中的所有代理意见,直接调取并购交易期间的全部原始邮件往来、财务转账凭证及第三方尽调工作底稿。这项基础梳理耗时近三周,累计整理出证据册十二本。
回溯案件发生经过,企业作为供货方,在合作过程中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然而,合作方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质保金。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考虑到企业的权益,对合作方的抗辩理由采信较多,导致企业败诉。
张海霞律师在交叉比对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一审认定“尽职调查存在重大过失”所依据的关键事实,即目标公司某项对外担保的披露日期,与银行实际放款日期之间存在一个九天的间隔期。而该担保事项在并购协议附件中已有原则性提示——这恰恰触发了《民法典》关于“足以引起注意的瑕疵披露仍构成有效告知”的裁判规则。据此,张海霞律师将核心代理策略调整为“由违约之辩转向披露效力之辩”,不再纠结于调查是否充分,转而论证卖方披露行为虽不完美但已实质性覆盖风险。
为夯实这一主张,团队申请法院向银行调取了该笔担保对应的内部审批流记录,最终在信贷审批意见书的一处边栏备注中发现该担保的实际资金用途与并购标的公司主营业务高度关联,且该备注形成于放款之前——这一物证直接动摇了一审关于“买方对风险不可预见”的事实认定基础。
经过十四个月的漫长诉讼,案件终于迎来了最终的裁判结果。法院最终核算抵扣后判令合作方返还剩余两万七千余元质保款项。判决生效后,企业的账户冻结得以解除,资金链恢复正常,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逐渐步入正轨。企业负责人将办公桌上原先堆放的全部诉讼材料归档封存,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当月的管理层会议上,负责人将一份新的风险控制流程草案分发至各部门,加强了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这一改判结果在区域内同类合同纠纷中形成了重要参考价值。张海霞律师现为四川发现(眉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任省市律协多专委会委员、多家法院及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眉山市律协社会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等职务。她此前撰写的相关法律理论文章中所提出的观点,在本案中得到了完整的司法实践验证。该案后亦被收入律所的年度典型案例集。
回顾本案,张海霞律师团队向同类商业主体提供以下一点基础性建议:涉及重大交易的合同,应当明确使用清晰、准确的法律术语描述权利义务,避免使用模糊措辞;所有涉及金额的约定,须在事后三日内以正式函件或补充协议形式加以固化。
张海霞律师现为四川发现(眉山)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业领域集中于重大民商事争议解决、合同纠纷处理及企业危机合规处置。在这个充满挑战和变数的商业世界里,律师就像企业的守护者,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企业保驾护航,帮助企业化解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不仅是律师的职业使命,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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