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出现偏差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认定结果对当事人不利,可能导致当事人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身心痛苦。孙某某就遭遇了这样的糟心事。
2024年6月,孙某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某大桥上正常行驶,李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从后方超车时发生刮碰,孙某某重重摔倒在地,双侧硬膜下血肿、脑挫裂伤、锁骨骨折、6根肋骨骨折,全身多处受伤。事故发生后,交警出具的第一份认定书判定孙某某负主要责任,李某某负次要责任。这一结果对孙某某来说犹如晴天霹雳,意味着她不仅要自己承担大部分医药费,对方还可能反过来找她要修车钱。而李某某还不满意,主动申请了复核,没想到这反而成了孙某某翻盘的机会。
此时,孙某某找到了河南览山律师事务所的冯居昊律师。冯居昊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50余件,尤为专精于交通事故、工伤等损害赔偿案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把孙某某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
冯居昊律师没有接受那个“主责”的结论。他仔细研究了现场痕迹和超车规则,指出同向行驶,后车超越前车,发生刮碰,后车应当负全责,这是基本的安全常识。他立即代理孙某某向交警支队提交复核申请,把法律依据、现场逻辑一条条说清楚。在这个过程中,冯居昊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知识,精准地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他深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证据和规则的重要性,不放过任何一个能为孙某某争取利益的细节。
复核结果下来了,撤销原认定。重新调查后,交警作出新认定:李某某承担全部责任,孙某某无责任。从“主责”到“无责”,从“可能要赔对方钱”到“对方全额赔偿”,这一步棋走对了,整个案子就活了。
在后续的赔偿诉讼中,冯居昊律师继续为孙某某全力争取权益。最终,孙某某的两处十级伤残,医疗费加伤残赔偿金共计97697.59元,法院判决李某某全额赔付。而且,冯居昊律师不满足于一纸胜诉,他紧盯执行兑现,让孙某某的权利真正落地。
这里要普及一个法律知识,在交通事故中,交警的第一份认定书不是终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只要有理有据,复核就是翻盘的机会。冯居昊律师也提醒大家,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不清、赔偿无门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你正因交通事故责任不清、赔偿无门或工伤认定受阻而焦头烂额,不妨像孙某某一样,把难题交给冯居昊律师。他将用专业与执着,为你理清思路、找准方向,全力争取你应得的每一分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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