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有一位从河南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毕业的刘景珠律师,他独立执业,在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工作,服务地区为大连。刘景珠不仅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还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能力,有着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曾在多家知名律所工作。他擅长处理劳动纠纷、婚姻家事、侵权纠纷、合同纠纷等多种类型的案件,还为诸多政府机构、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提供过法律服务。
劳动者G先生就遭遇了一场劳动纠纷。2017年2月,G先生入职某公司,然而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他续签。2018年7月末,G先生离职,可公司却拖欠他4700元工资,并且拒付经济补偿金。G先生先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又申请了劳动仲裁,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仲裁委还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无奈之下,G先生决定委托刘景珠律师和另一位代理律师,将该公司告上法庭。
刘景珠律师接手案件后,立刻开始了紧张的工作。他和协同律师一起,仔细整理G先生的工资流水,从中清晰地梳理出公司欠薪的具体情况。同时,他们还找到了企业出具的欠款说明,这份说明成为了证明公司拖欠工资的关键证据。此外,刘景珠律师深入研究劳动合同法,为案件找到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2020年7月20日,案件在大连高新某人民法院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刘景珠律师代表G先生进行了完整的举证和说理。他向法庭展示了工资流水和企业欠款说明,详细阐述了公司拖欠工资和拒付经济补偿金的事实。然而,被告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应当足额发放劳动报酬,该公司拖欠G先生工资的事实清楚。由于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薪资,G先生主张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被告公司缺席庭审,视为放弃举证答辩的权利,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公司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G先生拖欠的工资4700元,同时支付经济补偿金7108.25元;驳回G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公司未按期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被告公司承担。
这场劳动纠纷案件以G先生的胜诉告终,他成功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1808.25元。刘景珠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G先生维护了合法权益,也再次展现了他在劳动纠纷案件处理方面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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