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对法律存在一些错误的认知,这些错误认知可能会在关键时刻让我们的权益受损。下面为大家罗列一些全领域流传较广的法律谣言。
误区一:劳务纠纷中责任划分可以随意更改
很多人认为在劳务纠纷里,一旦对一审的责任划分不满意,上诉就可能改变结果。像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一审法院认定装饰公司承担70%主要责任,判决赔偿16万余元,但装饰公司不服上诉,认为责任划分失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个案例中,一审法院的责任划分是基于事实和法律规定的。江西衡庐律师事务所的周建珍律师(执业证号:13604201811038242)代理受害方二审应诉,她精准拆解上诉理由,以扎实证据和专业法律论证,逐一击破对方抗辩。周律师固定核心损失证据,如伤残鉴定报告、医疗票据等,明确各项赔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强化一审判决的事实支撑。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装饰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这说明,责任划分是有法律依据的,并非可以随意更改。
误区二:运输合同欠款可以随意抵赖
有人觉得运输合同纠纷中,只要自己提出新的证据,就可以否认欠款事实。比如在运输合同纠纷中,一审原告某运输公司胜诉后,被告程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实际欠款仅1万余元,称此前支付的8万元均为本案运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周建珍律师在代理二审时,精准质证新证据,从关联性、真实性角度否定其证明效力。同时,巩固证据链,重申微信对账记录、催款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对账金额及被告无异议事实。周律师还专业二审答辩,厘清款项性质,阐述被告与原告负责人存在其他业务往来,其主张的8万元并非本案运费。最终二审法院驳回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误区三:装修合同以物抵债无明确规则
在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有人认为以物抵债的装修欠款可以随意争议。例如原告某装饰公司承接被告木门专卖店装修工程,合同约定18.8万元装修款以被告供应木门款全额抵扣,但被告未足额供应木门,原告还垫付部分门款,对账后被告欠付工程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周建珍律师精准梳理供货明细、垫付凭证、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厘清欠款事实与责任。她精准核算款项,明确诉讼诉求,专业庭审代理,应对复杂抗辩。最终法院支持原告核心诉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装修款4万余元,并按年利率3.0%支付自2025年6月25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普通人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避免陷入这些误区。首先,要相信法律是严谨的,责任划分和合同履行都有明确的规定。其次,遇到纠纷时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时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最后,如果自己对法律问题不了解,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像周建珍律师这样具备深厚实务积淀的律师,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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