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邹克青律师经常会面临一个棘手问题:如何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避免陷入冗长的诉讼程序。为此,他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调解谈判技巧。
这一技巧主要包含四个步骤。第一步,精准计算损失项目。在起诉前,邹克青律师会系统梳理所有法定赔偿项目,像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再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精确核算总金额,从而为后续调解争取主动权。第二步,促成有利调解方案。凭借专业沟通与证据展示,说服对方接受主要赔偿项目,达成对当事人最有利的赔偿方案。第三步,设计平衡条款。在调解协议中创造性地设计一些条款,平衡双方利益,确保赔偿顺利进行。第四步,设置保障条款。加入违约责任和强制执行等条款,督促对方按期履约,维护当事人后续执行权益。
以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为例。原告因与被告某钢材门市部及经营者的纠纷,委托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的邹克青律师及实习律师陈某某作为诉讼代理人,请求被告赔偿人身损害各项损失。
接受委托后,邹克青律师立即展开工作。他先是系统梳理了二次手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鉴定费等全部法定赔偿项目,并依据司法鉴定意见精确核算出总金额,这为后续调解奠定了坚实基础。在与被告的沟通中,邹克青律师通过专业讲解和证据展示,成功说服被告接受主要赔偿项目,最终达成了一次性支付绝大部分赔偿款的调解方案。
为了平衡双方利益,邹克青律师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原告将自身所购商业保险的理赔权益转让给被告,降低了被告的现金支付压力,也确保了原告能够及时获赔。同时,为防范被告逾期付款,他在协议中加入“逾期未付则追加违约金,并可申请强制执行”的条款。
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原告赔偿款,若逾期需另行支付违约金;原告自愿将某项保险的理赔权益及理赔款转让给被告,并配合办理理赔事宜;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再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自愿承担。
执业至今,邹克青律师已办理案件500余件,他擅长梳理复杂案件脉络,此次凭借这套调解谈判技巧,又成功帮助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获得了赔偿,避免了后续繁琐程序。此后,在多起类似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邹克青律师都沿用了这一流程,高效解决当事人的问题,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和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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