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途纷争,法理护航。在商业活动中,长期滚动式交易的欠款纠纷屡见不鲜,而这类案件往往因证据繁杂、举证困难而充满挑战。林境威律师在处理广州市某某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与张某某、张某某、广州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尾款纠纷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办案智慧。
接案前,广州市某某化妆品包装有限公司与三被告自2018年起开展化妆品包装供货合作,采用滚动式交易模式。合作期间,原告持续供货,被告却长期拖欠部分货款。经核算,截至涉案节点,被告尚欠货款达XXX.615元。原告多次对账催收无果后,委托执业7年、累计经办各类民事、商事、刑事案件数百件的林境威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全额支持原告诉求,但被告不服提起二审上诉。
办案中,林境威律师团队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案横跨7年滚动式持续性交易,账目杂乱、收支交错、单据跨度时间长,举证难度极大。被告上诉主张案涉对账单系原告单方制作、无被告签章确认、缺乏完整送货单佐证,否认涉案欠款金额。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团队制定了全方位的抗辩方案。
首先,团队深挖多年交易记录,梳理QQ、微信工作人员对账聊天记录,证实双方存在常态化线上对账、滚动结算的商事交易习惯,突破了被告“无盖章对账单、无送货单即不能认定欠款”的核心抗辩。其次,系统整理历年对账统计表、线上对账沟通记录、送货凭证、被告历年付款流水、付款明细台账等全套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再者,当庭指出被告抗辩逻辑自相矛盾,其起诉后仍持续付款却否认欠款,违背常理;同时,针对被告以“财务身故、账目混乱”为由否认欠款的借口,指出这是被告自身内部管理问题,不利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此外,厘清送货单举证责任,明确被告持有客户留存联,具备自行核对收货、对账的条件,无法核实账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后果,且部分老旧单据缺失是因双方结清货款回收送货单的惯例,不能归责于原告。最后,全面复盘一审事实、证据与裁判逻辑,精准回应对方全部上诉理由,稳定一审裁判成果,应对二审改判风险。
结案后,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三被告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原告方实现全面胜诉。林境威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保住了265万余元货款及利息,体现了其在复杂商事案件中的价值。本案也为同类长期滚动式商事交易欠款纠纷提供了参考,明确了在无盖章对账单、部分老旧单据缺失情况下的欠款认定标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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