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中因意外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可当劳动者依法认定工伤后,却可能面临用工单位的百般推诿。本案中的劳动者就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该劳动者在工作时受伤,被依法认定为工伤,然而用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工伤待遇。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请求后,单位仍不服,上诉至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试图否认工伤事实、拒绝赔付。这类工伤赔偿纠纷,杨连东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处理过不少。
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单位上诉提出“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公章不真实”等抗辩,试图借此否认工伤事实,拒绝支付工伤待遇。
杨连东律师所在的吉林信可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杨连东律师立即全面梳理一审证据、判决及上诉理由。他本科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多年的法律从业经历让他对劳动争议案件有更敏锐的判断。针对上诉人提出的核心抗辩,他迅速固定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一审判决、用工事实、伤残等级鉴定等关键材料,构建完整、扎实的权利依据。考虑到伤者急需赔偿款用于生活与康复,杨律师确定“以保胜诉为底线、以快调解为目标”的办案策略,在坚决守住赔偿底线的同时,积极推动二审高效和解。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一旦发生法律效力,用工单位就应依法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法定待遇。杨连东律师依据这些法律规定,在庭审中有力驳斥上诉人的无理抗辩,明确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最终,在杨律师严谨的法律论证与强力维权下,上诉人最终放弃不合理抗辩,同意协商解决。经法院主持及杨律师积极协调,双方达成最优调解方案:用工单位一次性支付劳动者75000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诉讼费用,劳动者其他权利一并了结。
这个案例给遭遇类似工伤纠纷的劳动者带来启示。杨连东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要及时固定好相关证据,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仲裁裁决等。同时,在维权过程中,可以灵活运用调解等手段,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尽快解决纠纷。
此次调解结果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快速解决了纠纷,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效率。即使遇到单位的无理拖延,劳动者依靠法律武器和专业律师的帮助,也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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