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岁娟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已有8年的时间。她拥有法学学士的专业背景,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专业领域涵盖各类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及保险理赔纠纷。尤其在合同纠纷方面,她具备从一审、二审到再审的全流程代理能力,处理过众多标的额达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元的案件,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745万余元)、买卖合同纠纷(547万余元)等,均取得了全额回款或驳回诉求的胜诉结果。
曾有一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某市政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期间,总承包单位依法将项目劳务作业对外进行合法分包,双方签订了正式《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然而,项目施工、竣工及质保期全部结束后,一名以项目管理人员自居的人员提起诉讼。原告主张自己受总包单位委托担任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项目管理工作,持有总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管理人员名册等全套资料,双方形成事实劳务关系,要求总包支付拖欠工资、报销款及资金占用利息,涉案标的合计32万余元。
案件核心事实是原告实际由劳务分包团队聘用、调度与管理,其日常工资、项目报销费用均由分包方财务人员统一核算、发放,总包仅依据住建部门农民工专户管理规定,接受分包方书面委托,代为单次发放一笔工资,该行为属于行业通用代付模式,并非总包直接用工。
一审阶段,杨岁娟律师全面举证、充分答辩,向法庭详细阐释建筑行业惯例,结合流水记录明确原告实际用工方,成功让法院采纳观点,驳回原告诉求。但原告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二审上诉,坚持原有主张并强化举证。
二审阶段法律适用争议较大,是否能认定原告与总包存在劳务关系成为关键。杨岁娟律师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制作了一份详尽的类案检索报告,并附在代理词后。在报告中,她指出法院认定劳务关系,应以人员管理、薪酬发放、用工合意三大实质要件为准,单一备案文件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总包企业彻底免除付款责任。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也为该类“以备案文件索要劳务报酬”的关联案件确立了抗辩思路。
杨岁娟律师以其独特的“行政执法+诉讼代理”双重视角办案能力,以及对每一起案件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法律实践中不断书写着公正与专业的篇章,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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