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疑解难,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李先杰律师凭借着深厚的专业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的坚实依靠。他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有7年的时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法本科,拥有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
执业期间,李先杰律师承办案件已逾八百件,其中成功办理民商事及刑事相关案件五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案件。他秉持“案件无大小之分,唯有责任轻重之别”的执业理念,用匠心打磨每个委托的公平刻度。
在一个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商品房车位买卖合同重大误解纠纷案件中,李先杰律师充分展现了其专业能力与智慧。当事人是宿迁某小区3号楼业主,2021年现场选定3号楼下B02、B05车位并全款支付,长期实际使用。但因开发商工作人员录入失误,在合同及登记中将车位错误登记为相距六七百米的7号楼下B802、B805车位。当事人2024年8月发现错误后维权未果,一审法院以撤销权超期为由驳回诉讼请求。
面对这样的困境,李先杰律师接手代理二审上诉。他深知此类案件在法律适用上存在较大争议,为了能让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判,他决定进行类案检索。他仔细检索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以及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将其附在代理词后。
在类案检索报告中,李先杰律师梳理完整交易过程、物业备案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证明错误系开发商失误导致;论证撤销权起算时间应为当事人实际知晓权利受损之日(2024年8月),而非合同签订或产证办理之日;明确纠纷根源为开发商多重工作失误,过错完全归于开发商。
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完全采纳了李先杰律师的代理意见。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撤销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全额返还车位购房款126000元,一、二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李先杰律师不仅在民商事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卓越的成绩。在余某职务侵占案中,他提出自首、认罪认罚、初犯偶犯、全额退赃四大从轻情节,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从轻判决,刑期大幅降低。
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江苏荣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以及宿豫区人民法院调解员,李先杰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能力、丰富的实务经验与诚恳的服务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良好的行业口碑,持续为宿迁地区个人及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靠谱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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