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方金融联合社在技术服务外包合同纠纷一审中败诉,需支付某信息XX公司2021年1月至6月期间银联前置、无卡快捷支付、银行卡资金清算系统三项技术服务外包费用及逾期利息,这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这正是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该律所成立于2015年4月23日,多年来处理过刑事1800+、民事30000+等大量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律所的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他们首先从合同入手,经核查发现,联合社与XX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外包合同》明确约定服务范围仅限XX公司原承接的微信银行项目开发服务,不包含案涉三项系统运维服务。而案涉三项服务系联合社与另一技术公司签订的《技术服务外包合同》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完全覆盖案涉争议期间,合同相对方应为第三方公司。这一发现,精准解构了合同,锁定了原告主体不适格这一胜诉关键。该律所擅长公司法与企业法律管理等业务,在处理合同纠纷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积累,所以能迅速从合同中找到突破口。
接着,律师团队开始梳理人员关系。他们发现案涉服务人员原隶属于第三方公司,联合社对人员转入XX公司一事毫不知情,XX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人员变动报备义务。联合社对服务人员的月度绩效确认,系针对第三方公司履行合同的确认,并非对XX公司。同时,第三方公司一审、二审陈述前后矛盾,二审提交证据证实其与XX公司就案涉服务存在独立合同关系,2020年第四季度费用亦通过第三方公司结算支付。通过全面梳理证据,律师团队还原了案件事实,戳破了一审事实认定的漏洞。
在反驳费用主张方面,一审法院错误分配举证责任,且人员等级、考勤记录、结算标准认定均无依据。联合社提交考勤、门禁记录佐证服务人员并非全勤,XX公司未完成结算举证义务,无权主张全额费用。律师团队精准适用法律,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指出XX公司并非案涉服务合同相对方,无权向联合社主张费用,联合社亦不存在逾期付款违约行为,不应承担利息。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全部代理意见,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驳回XX公司全部诉讼请求,联合社二审全面胜诉。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该律所的办案习惯。在处理案件时,他们会将不同专业领域的律师集中在一起,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一习惯源于律所成立初期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的经验,通过不同专业背景律师的交流,能更全面地审视案件。合伙人在上庭前也会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确保每一个观点都经得起推敲。
案件结束后,联合社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为金融机构技术服务外包合同的签订、履行、人员管理、费用结算提供了合规参考。而北京盈科(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接下来又将奔赴新的战场,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案件,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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