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金华婺城区,做小生意的张老板和同在一家公司上班的同事李老板曾是关系不错的朋友。2017年到2020年期间,李老板因资金周转问题,先后三次向张老板借款。张老板出于朋友情谊,每次都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钱借给李老板,双方约定月利率为1%。在最初的几年里,李老板一直按约定支付利息,两人的关系也依旧融洽,张老板从未担心过借款会出现问题。
然而,到了2024年5月,李老板突然停止支付利息。张老板多次催讨,李老板却始终未归还本金及剩余利息。张老板感到十分困惑和焦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且,当初的收款收据字迹已经完全模糊,无法辨认,也没有借条,这让张老板的维权之路变得更加艰难。他面临着难以证明借贷合意与利息约定的困境,自己的合法债权似乎就要打水漂了。
就在张老板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从朋友那里听说了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的张飞勇律师。张飞勇律师是中国律师协会会员、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尤其擅长处理债权债务纠纷,在民商事经济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年均办理此类案件70余件。张老板了解到这些信息后,觉得找到了希望,决定委托张飞勇律师帮自己维权。
张飞勇律师接收委托后,凭借自己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立刻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他逐一核对银行转账记录、收款收据、补签微信催讨记录等核心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作为泽鉴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张飞勇律师有着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确认了三次借款的交付时间、金额、利息约定及被告付息事实,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结合借款为不定期有息借贷、被告逾期违约的事实,张飞勇律师以银行转账流水锁定借款本金及利息约定,确定了诉讼请求,即判令被告归还本金470000元,并按月利率1%支付自2024年5月起至实际履行之日的利息,还精准计算出了暂计利息金额。
随后,张飞勇律师及时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庭审中,他当庭核验证据原件,清晰地陈述借款事实、履行过程及被告违约情况,充分发表代理意见。然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但张飞勇律师并没有慌乱,他结合在案证据,向法庭完整还原借贷事实,推动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采信全部证据。
最终,浙江省金华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70000元,并支付暂计至2025年X月XX日的利息73551.78元,此后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月利率1%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3元,被告负担4618元。本案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法院全额支持,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张老板对这样的结果十分满意,对张飞勇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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