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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再审申请驳回,律师如何为建设公司捍卫二十余万工程款终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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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66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魏建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1020161083151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79462934
代表案例:62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政治职务,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魏建明主任律师自从事律师行业至今年办理了大量的民事、刑事诉讼案件,常年担任数家乡镇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具备了较为专业的理论知识,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民事、刑事案件及法律援助案件均获得不少当事人的认可和好评,多次受到委托人以及法律援助当事人送的锦旗,是一位负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律师,如在2019年期间,代理一起受伤者的提供劳务案件的诉前调解,而该案赔偿方找到魏主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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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某建设公司A历经一审、二审胜诉,获判二十余万元工程款。然而,建设公司B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提出多项理由欲推翻判决,建设公司A似乎陷入绝境。但最终,省高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建设公司A终审胜诉。这其中,魏建明律师起到了关键作用,他是如何做到的呢?
高院再审申请驳回,律师如何为建设公司捍卫二十余万工程款终审胜诉

在江西抚州,有一家建设公司A,多年来一直专注于各类建筑工程业务。一次,该公司承接了某小区的外墙维修工程,并与建设公司B签订了合作合同。合作初期,双方交流顺畅,各项工作按部就班地进行着,建设公司A按照合同要求,有序推进外墙维修工程。工程结束后,建设公司A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向建设公司B提出支付二十余万元工程款的要求。

然而,建设公司B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这笔款项。建设公司A无奈之下,将建设公司B告上法庭。一审二审法院经过审理,均判决建设公司B向建设公司A支付工程款二十余万元。本以为事情就此尘埃落定,没想到建设公司B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申请再审。建设公司B提出“员工身份不成立、合同未实际履行、结算无效、一审程序违法、判决超合同价款”等多项理由,试图推翻生效判决。这让建设公司A再次陷入了困境,公司负责人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就在建设公司A一筹莫展的时候,有人向他们推荐了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的魏建明律师。魏建明律师从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年限已超多年,执业证号为13610201610831515,并且他还是江西汝河律师事务所主任。魏建明律师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各类民商领域案件中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建设公司A了解到魏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过往业绩后,决定委托他代理再审案件。

魏建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到案件的研究中。作为抚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他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入理解,针对建设公司B的再审申请逐点拆解、层层驳斥。首先,针对“员工身份不成立”的理由,魏律师打破“未缴社保即非员工”的错误认知,以盖章合同、项目对接、现场结算签字、实际履行行为形成闭环证据链,确认项目负责人职务行为有效,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其次,对于“合同未实际履行”的说法,魏律师收集了大量建设公司A实际施工的证据,证明工程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在工程款计价方面,魏律师清晰区分合同“预估报价”与“实际施工量”,严格按照合同单价×实测面积核算工程款,论证判决金额合法合理,驳斥“超合同价款”的错误主张。针对“一审程序违法”的指责,魏律师依法阐释法院依职权查明事实的合法性,维护原审程序正当性。

最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完全采纳了魏建明律师的答辩意见,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一审、二审判决维持既判力,建设公司A终审胜诉,工程款债权得到了最终保障。魏建明律师通过再审阶段的高质量辩护,为建设公司A实现了彻底终局的权利保障,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建设公司A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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