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依洁律师是同济大学法律硕士,执业于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89件,深耕于民商事纠纷领域,办理相关案件305余件,专精于房屋拆迁领域与知识产权领域,同时在数据合规和隐私保护、人工智能合规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还曾担任多个行政机关法律顾问。
201年月,某开发公司与某村合作社签订总包代建合同,约定由开发公司为村合作社代建安置房项目,代建单价为3780元/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万多平方米,总代建费约九千多万元。合同还约定部分主材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并明确了因政策变化或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增减处理方式。
项目于202年月开工,202年月竣工验收。房开公司于202年月向村合作社提交总包代建费结算书,主张总代建费约1.127亿元,已支付8458万元,尚欠2812万元。然而,村合作社未在合同约定的15天内提出异议,也未支付余款。
村合作社抗辩称合同无效,理由是房开公司无施工资质,还提出工程量计算错误、房屋面积缩水、质量存在问题、违约金过高等问题。
周依洁律师作为申请人房开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在仲裁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双方对工程量、动态调差存在重大分歧的情况下,周律师及时向仲裁庭提出鉴定申请,推动委托专业机构出具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为仲裁庭查明事实提供了科学依据。
针对村合作社提出的“合同无效”抗辩,周律师围绕房开公司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合同未违法强制性规定等要点,成功说服仲裁庭认定合同合法有效,避免了案件进入无效后的返还路径。
通过质证、补充鉴定、书面意见等方式,周律师推动仲裁庭将未列入的争议造价,如泥浆消纳、封闭母线、防火要求等全部计入总代建费,显著提升了结算金额。
虽然仲裁庭未完全支持申请人主张的起算时间和标准,但仍按LPR四倍支持了自仲裁申请之日起的违约金,避免了因结算争议导致的无息空档期。周律师在庭审中对证据的组织、法律适用的阐述、鉴定意见的质询均体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和逻辑性,为案件最终获得有利裁决提供了坚实支撑。
仲裁庭于202年作出裁决,村合作社应向房开公司支付剩余代建费用27,196,91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27,196,913元为基数,自202年月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
周依洁律师凭借专业的质证与法律论证,使委托人获得超2700万元的剩余代建费及违约金支持,最大限度维护了委托人合法权益,展现了在处理复杂工程结算争议中的核心作用与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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