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幕,在法律的舞台上,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朱康律师,拥有大连民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具备土木工程与法律复合背景,自2019年执业至今约7年,已承办案件逾300件。他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多起复杂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法律素养。
此次聚焦的是一起农产品种子质量侵权纠纷案。原告AJB认为被告XX公司、XX公司销售的芝麻种子存在质量问题,诉请判令二被告赔偿购种款、实际投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及诉讼费。被告则辩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未种植案涉种子、损失与种子无关,案件法律适用争议较大。
面对这种情况,朱康律师没有退缩。他深知在法律适用存在争议时,类案检索报告的重要性。他通过检索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省高院参考性案例,精心制作了类案检索报告,并附在代理词后。在报告中,他详细分析了类似案件的裁判要旨,为本案的法律适用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参考了朱康律师提供的类案检索报告。经查明,案涉芝麻种子发芽率仅0.5%-1.5%,属严重质量缺陷,被告超适宜区域销售,应承担产品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在判决中引用了类案检索报告中的裁判要旨,判决二被告返还购种款24200元,赔偿实际投入损失242250元,赔偿可得利益损失253700元,支付鉴定费25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朱康律师不仅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专业能力,在国资委托贷款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等案件中也表现出色。在国资委托贷款纠纷案件中,他精准攻破被告“时效经过、本金异议、利息不认可”三大抗辩,法院最终判决支持本金500万元、利息328.25万元;在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二审案件中,他围绕核心焦点严谨抗辩,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康律师以其专业立身、以诚信致远、以证据为基、以法律为准的执业理念,通过类案检索报告等专业手段,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法律的正确适用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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