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法律纠纷往往意味着生活陷入复杂的困境,心理上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就像本案中的原告,经历了结婚、离婚、复婚,最终与被告结束了婚姻关系。本以为生活能重新步入正轨,然而离婚后遗留的征地补偿款分割问题,却如同一团乱麻,将她的生活搅得一团糟。
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和被告共同出资注册并经营养殖场。2019年,养殖场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被政府征收,补偿款全部打入被告个人账户。此前离婚诉讼中,部分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因涉及被告父母权益未处理,告知可另案起诉。可当原告主动与被告协商分割剩余补偿款时,却遭到被告及其父母的拒绝,他们全盘否认原告对案涉附着物的财产权益。
原告陷入了深深的无助之中。她不熟悉家事析产裁判规则,无法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的边界,也不知道如何举证各项附属设施的出资建造主体以及不同财产对应的分割比例。自行诉讼的话,很可能面临诉求全部被驳回的风险。在这迷茫之际,她找到了内蒙古松川律师事务所的高亚光律师。
高亚光律师兼具法律从业者的理性严谨,以及女性独有的心思缜密、耐心温和、共情力强的天然办案优势。她深知这起案件给原告带来的困扰,从接手案件的那一刻起,就全身心地投入其中。
高亚光律师第一时间研判出本案的最大难点。案涉补偿款对应的构筑物情况复杂,既有夫妻婚内共建的部分,又有被告父母后期添附搭建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混合的情形,不能简单地按照夫妻一人一半来分割。而且原告举证能力有限,对方还有证人证言佐证第三人搭建事实,全额支持原告诉求难度极大。
针对这些难点,高亚光律师制定了稳妥的诉讼方案。她首先调取前案离婚案件的完整卷宗、庭审笔录和生效判决书,锁定前案已经查明的无争议事实,固定了夫妻婚内共同经营养殖场、共建基础养殖设施的核心事实。这一步不仅减少了本案的举证压力,还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坚实的事实基础。
接着,高亚光律师逐一拆分征地补偿协议内的每一项补偿项目,将财产分为纯夫妻共同财产、原被告与第三人家庭共有财产、第三人单方出资财产三类权属,并针对性地提出不同的分割比例。她没有盲目主张全额对半分割,而是贴合客观财产建造事实,这种务实的做法体现了她的专业和严谨。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及第三人提交证人证言、资金流水等证据,试图全盘否定原告的财产分割权利。高亚光律师全程出庭应诉,逐一质证对方证据,完整陈述案涉财产形成过程,精准厘清不同构筑物的权属性质,清晰发表全套代理意见。她对待每一个细节都认真负责,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
对于被告恶意大额转移补偿款的银行流水,高亚光律师进行了重点举证,证明被告独占全部补偿款、私自转移钱款的客观行为。同时,她结合证人证言、双方当庭陈述,客观陈述举证边界,对于原告无直接证据佐证的项目适度取舍,聚焦有完整事实支撑的沼气池、576㎡园子屋两项核心财产主张分割。这种兼顾诉求合理性与司法裁判尺度的做法,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钱款。
最终,法院采纳了高亚光律师的全部核心代理意见,区分各项附着物权属,判决被告一次性给付原告征地补偿款69180元,并按照双方胜败诉比例合理分摊案件诉讼费。这一结果既客观尊重了第三人的财产出资贡献,也足额保障了原告合法共有财产份额,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平衡。
高亚光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凭借丰富的家事案件办理经验,全方位规避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实现了精准维权。她纠正了当事人一刀切对半分割补偿款的错误诉讼思路,结合证据客观划分不同构筑物权属,避免了当事人盲目主张高额诉求,减少了不必要的诉讼费损失与诉讼败诉风险。她的专业和有温度的服务,让原告在困境中感受到了希望,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高亚光律师会以更加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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