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冰冰律师,北京康达(厦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百余件,在刑事辩护与民商事诉讼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知,每一个案件背后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必须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去应对。
这次,李律师接到了一起棘手的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案。厦门XX公司与互联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涉及金额约1850万元。互联公司称已履行合同义务,但厦门XX公司仅支付470万元,遂起诉要求支付剩余1380万元及利息。而厦门XX公司则辩称合同是为配合互联公司原实际控制人虚增业绩而签订,属于“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合同应无效,且已交付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不应再付款。
面对这个复杂的案件,李冰冰律师展现出了他的专业能力和独特的研判思路。他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认为关键在于证明合同是通谋虚伪意思表示。为此,他将目光聚焦在厦门XX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与欧XX长达数年的微信聊天记录上。他逐条梳理这些聊天记录,从中提取出合同签订过程、验收报告出具方式、款项支付模式、设备交付指令、汇票交付确认、对赌协议背景等关键信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
在证据取舍方面,李律师有着自己的判断。他深知,在众多的证据中,要筛选出最有价值、最能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微信聊天记录虽然是电子证据,但其中蕴含的信息对于证明合同的真实目的至关重要。他将这些碎片化的聊天内容进行整理和分析,使其成为具有证明力的诉讼证据。
庭审攻防策略上,李律师更是表现出色。他申请追加欧XX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方面可以查明案件事实,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厦门XX公司单方面陈述不被采信的风险。他从合同内容、验收报告、设备交付、催款时间等多个角度,向法庭展示合同履行的种种异常,佐证双方并无真实履约意图。针对原告上诉提出的“送达程序违法”主张,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论证欧XX长期居住在内地,法院可直接送达,且欧XX通过微信实际知晓案件进展,程序合法。
最终,在李律师的努力下,一审法院认定涉案两份合同系双方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并无签订真实技术委托开发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合意,合同无效;互联公司未能证明其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互联公司已收到13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判决驳回互联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也维持了原判,成功为厦门XX公司避免了138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诉讼费负担。
从这个案件中,李冰冰律师也提醒大家。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保真实意思表示,避免以“走账”“做业绩”为目的签订虚假合同。否则,一旦产生纠纷,不仅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还可能面临其他法律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交付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了难题,不妨联系李冰冰律师。他将以专业高效、真诚尽责的态度,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李律师联系方式:18666270070(微信同号),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69号新景地大厦2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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