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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丹慧厘清合同主体,助力委托人摆脱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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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4 · 169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丹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152223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702873874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拖欠货款案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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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4年,杨丹慧从东莞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投身法律行业。曾担任多个行政单位和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后成为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在执业中她形成了注重证据精细化梳理、结合本地司法环境制定维权方案的理念。在合同纠纷案件里,她凭借此理念帮委托人厘清合同主体,摆脱付款责任。
杨丹慧厘清合同主体,助力委托人摆脱付款责任

2014年,刚从东莞理工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的杨丹慧,带着对法律的热爱投身法律行业。此后,她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担任廉江市多个乡镇及湛江市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经过多年的沉淀,杨丹慧成为了广东民怡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还担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仲裁调解员、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等职务。多年的法律实践,让她形成了注重证据精细化梳理、结合本地司法环境制定高效维权方案的执业理念。

在众多案件中,有一起合同事务案件充分体现了她的执业理念。原告某某金属公司起诉某某贸易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伍XX,要求支付货款xxx元及违约金。原告称根据与某某贸易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供货,但对方未付清货款。杨丹慧律师代理二被告应诉。

这起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本案买卖合同的真实交易相对方是谁,是被告某某贸易公司,还是案外人揭某某。杨丹慧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她发现本案争议交易发生在购销合同签订数月后,且有证据表明原告明知交易对手是案外人揭某某。原告工作人员在沟通中也明确将“揭总”与被告“伍总”区分,并提及“伍总给他担保”。

为了向法庭清晰证明真实的交易关系,杨丹慧花了大量时间收集和梳理双方的履约过程证据,包括沟通记录、付款记录、对接人员等。她将这些证据进行精细化整理,以证明本案的真实买受人和合同履行主体是案外人揭某某,而非被告公司。

在法庭上,杨丹慧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成功地向法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法院最终采纳了她的意见,认定被告某某贸易公司及伍XX并非合同相对方,也未作出担保意思表示,判决驳回了原告对他们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后,委托人对杨丹慧的工作表示高度认可,称没想到律师能如此细致地梳理证据,找到关键的突破点,让自己免于承担不必要的付款责任。杨丹慧执业9年来,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本地实务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获得了当事人与服务单位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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