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律师2013年正式执业,法学研究生学历,现担任云南睿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律从业经验,运营专业法律自媒体“雪律谈案”公众号。多年来,她专注于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等领域,独立承办各类疑难复杂民商事及刑事案件百余起。在这起买卖合同退税损失争议案中,张雪律师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
2019年至2020年,XX公司向XX公司采购手机,双方签订了23份采购合同,约定款到发货、XX公司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总货款1743万余元。XX公司将货物报关出口后,分三批申报出口退税,合计退税金额约200.53万元。然而,税务机关函调显示,XX公司上游供应商交易存在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不符、货名货量与单据不符等异常,主管税务机关出具异常复函,税务部门向XX公司发出通知,前两笔已退税款被要求补缴,第三笔不予退税。XX公司自行补缴税款后,产生合计约200.53万元税款损失,并主张为处理事宜支出差旅费15194元。于是,XX公司起诉要求XX公司赔偿税款损失及利息、差旅费及利息,还要求徐X、马X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
张雪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她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围绕合同无退税约定、我方无过错、原告放弃行政救济三大核心构建完整抗辩体系。在证据收集方面,她协助梳理财务与交易证据,以证明一人公司股东财产独立,排除连带责任。具体来说,她仔细梳理了上游交易合同、物流、发票、纳税申报等完整证据链,证明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同时,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而且,XX公司收到税务通知后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放弃救济途径,损失系自身造成。此外,徐X、马X任职期间均做到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独立,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经两次开庭、多轮调查取证,最终查明:案涉发票异常源于XX公司上游供应商,XX公司与XX公司直接交易真实、单据一致,XX公司无过错;合同未约定出口退税相关义务,XX公司不负有保证退税成功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XX公司未行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直接补缴税款,对损失发生存在过错;徐X、马X已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不满足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要件。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张雪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她在案件中严格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法律适用,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优的诉讼结果。在法律纠纷的战场上,张雪律师始终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务实、尽心尽责的服务理念,真正做到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她凭借稳健专业的办案风格和靠谱的服务口碑,收获了大量当事人的一致好评,是本地极具实力的专业律师。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张雪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领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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