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某是一名船舶驾驶人员,长期在海上为不同船老板开船谋生。在禁渔期内,海警部门查获其所驾驶的船只存在捕捞作业情况,曹某因此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此时,广东华商(惠州)律师事务所的闫素娟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接受了曹某家属的委托,介入这起案件。
闫素娟律师介入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会见曹某。闫素娟律师曾在刑事辩护领域有过成功为不少犯罪嫌疑人取保并获得不予批捕或不予起诉决定的经验。此次会见,她凭借专业的沟通技巧和敏锐的洞察力,详细了解了案件的具体情况。通过与曹某的交流,闫律师得知曹某在案发时仅为该船老板工作半个月有余,这一信息成为后续辩护的重要线索。
闫素娟律师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了细致分析。她发现,曹某在驾驶渔船期间,捕鱼的区域部分不在禁渔区内,并且其所使用的拖网也不属于禁止使用的渔具。闫素娟律师在民商事领域曾代理多家企业与碧桂园、恒大的系列合同案等,积累了严谨的证据分析能力。此次在刑事案件中,她同样不放过任何细节,还关注到曹某在为船老板工作期间,所获的渔获很少,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存疑。基于这些情况,闫素娟律师依据“疑罪从无”原则,向办案机关提出曹某不构成案涉罪名的辩护意见。
闫素娟律师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提交辩护意见上,她多次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闫素娟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在与办案机关的沟通中,她不断强调案件中的疑点和证据的不足,争取让办案机关充分考虑曹某的情况。
经过闫素娟律师的努力,最终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闫素娟律师是广东华商(惠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惠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民专委委员、惠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女律委委员、副秘书长,在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和形象,此次成功为曹某辩护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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