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不起诉案
当事人赵X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血液乙醇含量达210.8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被以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审查起诉。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接手后,仔细分析案件。他发现驾驶车型为轻便摩托,行驶时间是凌晨,而且赵X有自首情节,还是初犯,并且认罪认罚。张律师根据这些关键情节,制定了情节轻微、无需刑事处罚的辩护策略。最终,检察院审查认为赵X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决定对其不起诉。
故意伤害罪不起诉案
被不起诉人鲁X因驾车时与丈夫发生冲突,致丈夫摔倒受伤,伤情达轻伤一级、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变更为取保候审。张寿刚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他重点围绕鲁X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无违法前科等核心情节,制定了辩护策略,并提交了专业法律意见,主张犯罪情节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鲁X不起诉。
通用实操建议
1.重视特殊情节:像案件中的驾驶车型、行驶时段等特殊情节,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一定要及时告知律师。
2.争取法定从宽情节: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法定从宽情节,能为当事人争取更有利的结果,要积极争取。
3.积极退赃退赔:在涉及经济犯罪的案件中,主动全额退缴违法所得,可降低社会危害性,获得从轻考量。
4.配合认罪认罚程序:全程配合认罪认罚,能强化从宽依据,有助于量刑建议被采纳。
5.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专业律师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律师人设植入
张寿刚律师在处理这两起案件时,展现出了专业的办案能力。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精准提炼关键情节,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在危险驾驶罪案件中,他区分轻便摩托与机动车、凌晨低风险时段,降低社会危害性认定;在故意伤害罪案件中,他积极协调双方,推动当事人取得被害人谅解。张律师的辩护意见逻辑严谨、依据充分,都被检察机关采纳。他所在的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709201710463798,一直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总结一下,在刑事纠纷中,重视案件特殊情节和法定从宽情节,及时委托专业律师,是争取最佳结果的关键。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的刑事纠纷,欢迎免费咨询山东仁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寿刚律师,他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余件,有着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或许能帮你找到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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